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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8     作者: xsch     浏览数:    分享到:

西建大学工(2014)第10号

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校决定在全体2014届毕业生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4届全日制毕业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爱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开发与创新活动中成绩突出。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无重修、补考课程,专业排名在本专业人数的前三分之一。

3.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6.有正确的择业观,自愿到边远省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

1.院(系)公布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2.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院(系)按附件1中分配名额评选后在本单位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学生工作部(处)推荐。

4.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选小组对院(系)推荐学生进行评选。

5.学生工作部(处)在校内公示评选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小组,制定实施细则。

2.各院(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条件评选。

3.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出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

4.各院(系)于2014530日下班前将2014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

附件1:2014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201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xls

附件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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