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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1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西建大学工〔2015〕第9号
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校决定在全体2015届毕业生中评选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爱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开发与创新活动中成绩突出。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无重修、补考课程,专业排名在本专业人数的前三分之一。
3.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6. 有正确的择业观,自愿到边远省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
1.院(系)公布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2.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表》。
3.院(系)按附件1中分配名额评选后在本单位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学生工作部(处)推荐。
4.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选小组对院(系)推荐学生进行评选。
5.学生工作部(处)在校内公示评选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小组,制定实施细则。
2.各院(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条件评选。
3.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出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
4.各院(系)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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