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处)发文件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首页 > 文件政策 > 部(处)发文件

关于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0     作者: xsch     浏览数:    分享到:
西建大学工(2014)第05号
各院(系):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青年学生,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不断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目标,紧紧围绕“三个倡导”基本内容,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全过程和精神世界,引导教育学生切实达到“四个进一步”要求,即: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道德修养进一步提升,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学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活动时间
2014年4月11日-6月10日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分为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检查督导、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4月11日—4月30日)
各院(系)要统一思想,精心谋划。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院(系)的学科专业特点,区分年级和对象,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二是要使用院(系)网站、橱窗、展板和辅导员博客、微信、微博、QQ群等宣传平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日常宣传,融入到网络服务和网络文化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三是要按院(系)、年级、班级分层级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全体学生充分认识到开展本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晰活动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活动目标和方法步骤,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创造人人知晓,全员参与的活动氛围。
(二)组织实施(5月1日—5月31日)
1.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一是要组织专题学习。各院(系)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通过邀请专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举办报告会、宣讲会等形式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充分发挥班、团组织和学生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以学习《意见》精神为主线,开展讨论、座谈、研讨、辩论等集体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自身的核心素质养成和学业质量提升中来。二是要组织学生骨干开展集中学习。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校培训、“青马工程”等阵地,对本单位的学生骨干开展集中培训和学习,把他们在学习中的所听、所看、所学、所思到普通同学中进行宣传讲解,最大程度的提高学习效果。三是开展学习比赛活动。各院(系)要适时开展理论知识测试(竞赛)、征文比赛等活动,不断增强学习活动的有效性。
2.开展和践行“十个一”活动。各院(系)要在整个主题教育活动过程中开展系列践行活动,要结合本单位的学科特点,区分年级和对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全体学生“十个一”的践行标准,例如:参加一次义务捐赠活动、帮助一个人解决具体困难、提一条合理化学习建议、改掉一个陋习、学习一项文明礼仪、做一次文明创建义务宣传员、参加一次公益活动、读一本好书、每周彻底打扫一次宿舍卫生、每天做一件勤俭节约的事等。要督促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带头践行“十个一”,争做活动表率和活动先锋。
3.培育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各院(系)要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选树典型。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习刻苦、遵守纪律、成绩优异的学生学习模范典型;二是严谨创新、求真务实、甘于奉献的学生干部模范典型;三是助人为乐、文明诚信、和睦友善的学生道德模范典型;四是思想积极、道德高尚、创先争优的学生党员模范典型。各院(系)将挖掘到的模范典型事迹,积极向学校推荐宣传,在全校形成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人争做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
4.把我校特色主题教育活动融入此次活动。各院(系)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我校几项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融入此次活动之中:一是爱国爱校教育,要继续深化“中国梦”主题教育,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学生校史、校情的教育,提高学生主人翁意识和爱校意识。二是中国传统文化教育,要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国学经典”诵读等具有我校特色的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三是诚信教育,在总结往年经验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年级学生特点,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分层次、分类别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四是学习目的大讨论活动,通过活动切实帮助大学生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激发学生主动学习、刻苦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五是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在学生中广泛开展“节粮、节水、节电”的勤俭节约行为活动,积极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三)检查督导(6月1日—6月5日)
学校将成立检查工作小组,对各院(系)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检查采用听取院(系)汇报,现场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和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院(系)整改。
(四)总结提高(6月6日—6月10日)
在活动开展后期,各院(系)要全面回顾和总结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建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长效机制,对于好的做法和经验要予以归纳提炼,将成果在全校范围内交流推广。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深刻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方案,扎实、深入、细致地开展各项活动。要分层级抓好落实工作,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要抓好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要抓好所带年级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班主任和班级主要干部要组织好本班同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广泛宣传,创新形式。各院(系)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整合有效资源,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掀高潮,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强化活动实际效果。
3.注重过程,认真总结。各院(系)要注重对活动开展过程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加强对活动效果的总结分析,形成经验材料,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长效机制。
各院(系)于4月20日将活动方案报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4月9日
关闭
上一篇:关于表彰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