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体本科生开拓创新、勇于进取、建功立业,学校决定在2019届本科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立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专业排名在本专业人数的前1/3;
3.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
6.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能积极主动就业,对自愿到边远省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7.能够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8.毕业离校前,评选出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如果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评选推荐。各学院成立评选小组,在学院范围内开展评选,并对评选出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评选推荐人选报学生工作部(处)。
3.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公示最终评选结果,确定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评选小组,制定实施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本学院范围内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
2.各学院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
附件1.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3.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5月22日
附件1: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doc
附件2: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xls
附件3: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表.doc
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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