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我校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2017年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在校期间,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开发与创新活动中成绩突出。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专业排名在本专业人数的前三分之一;
3.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
6.有正确的择业观,能积极主动就业,自愿到边远省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7.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离校前,评选出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如果受到党团行政处分,将取消其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资格。
三、评选程序
1.院(系)可在学校评选条件的基础上提高标准,公布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2.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表》。
3.院(系)按附件1中分配名额评选后在本单位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4.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选小组对院(系)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公示,拟定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小组,制定实施细则。
2.评选优秀毕业生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程序评审。
3.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出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
4.各院(系)于2017年6月9日前将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