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正确认识文化在民族存在、发展中的作用,正确认识少数民族文化在中华文化中的地位和贡献,有利于继承和弘扬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保护和发展中华文化的多样性,保持中华民族旺盛的创造力和生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一个民族长期的共同生产生活的产物,是维系一个民族生存、延续的灵魂和血脉。一般来说,民族具有共同的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共同的心理等特点,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在民族的这些众多特征中,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心理素质等特征大都以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一个民族的历史渊源、生产方式也都不同程度地积淀在民族文化当中。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都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具有鲜明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充实和丰富了中华文化宝库,为中华文化形成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交融与升华,离开了丰富多彩的各民族文化,也就不会有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只有各民族多彩多姿的文化交相辉映,才能使中华文明不断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中国之大,不仅在于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还在于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多姿多彩,这是维系中国各民族团结奋进的强大纽带,是中华民族智慧创造的不竭源泉。
弘扬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基本政策。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重视和扶持下,少数民族文化焕发了新生,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在新形势下,大力弘扬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首先必须切实尊重少数民族文化,承认民族文化多样性,这是弘扬和发展民族文化的重要前提。其次必须努力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现代化,既要塑民族文化之“魂”,又要树民族文化之“形”,要让现代化内容体现民族文化特色,让民族文化再现时代特征。
文章转自: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