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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13届陕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23点击:

各院(系):
陕西委高教工委下发了《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13届陕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参照执行。
1.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深入挖掘现有资源,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论文申报工作;
2.各院(系)于6月15日前将本院(系)申报材料交教育管理科,学生处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初评通过后报送至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各高等学校:

为推动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发现人才,表彰先进,省委高教工委拟委托陕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组织开展第13届陕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优秀论文评奖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时间范围:2014620日至2016620日期间正式发表的属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范畴的论文;未正式发表但属学校重点组织的课题或文章,在校级以上年会、研究会上获奖的有关论文、调研报告等。

2.评选标准:论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紧密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际,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在借鉴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创见,有新意,有一定的学术水平;结构严谨,说理透彻,文风朴实,文字流畅;论文一般在3000—5000字。

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论文作者,由省委高教工委发文进行表彰。

二、报送论文要求

1.为确保参评论文质量,各校应对拟推荐论文进行初选,择优上报。思政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可报送5—8篇,本科院校可报送4—5篇,高职院校可报送2—3篇;不属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范畴、一般性的工作总结和体会以及规定时间范围以外的论文不得报送。

2.一位作者只能报送一篇论文参评;已获得过其他奖项(同级及以上)的论文不得参评。

3.各校报送的参评论文应统一打印目录(含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单位等),参评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等字样。

4. 请于630日前将论文一式3份报送省高校思政研究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北院前楼301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 颖,电话:8732211613572145150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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