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相关要求,以及教务处《关于做好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推免研究生的总体安排,结合我校辅导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在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中开展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推荐条件及相关要求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自觉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敬业奉献,责任心强;按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无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及学术道德等行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招生单位的规定。
2. 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担任学校或学院主要学生干部2年以上,独立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在学生中威信高。
3. 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且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25%。
4. 如获推免资格后,同意攻读我校研究生(工作2年后读研),且同意担任我校专职辅导员至少4年以上。如获推免资格后放弃担任辅导员,或在辅导员聘期内不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被学校解除聘用的,将取消免试保送研究生的资格。
三、推荐人数
各院(系)推荐本科生留校辅导员人数原则上不多于本院(系)2017年辅导员需求数量。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9月4日—9月6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推荐条件详细介绍自身实际情况,表达个人意愿。申请者如未通过推免公示或未通过最终推免审核,将自动取消其辅导员选拔资格。
2.院(系)考核(9月7日—9月11日)
(1)由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考核,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在本院(系)内进行初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后,确定本院(系)的推荐人选。
(2)院(系)组织推荐人选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届留校辅导员推荐表》,并将推荐人选的推荐表、成绩总表及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及院(系)推荐材料等于9月11日前报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3.学校考核(9月12日—9月14日)
学校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协调组织,考核的环节包括笔试、面试和校领导审核等阶段。
4.最终人选的确定(9月15日)
根据校领导的审核意见、本年度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名额、院系的需求情况,学校将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经公示后确定最终人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各院(系)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我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
2.把好质量关。各院(系)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选拔程序进行,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做好遴选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把握时间节点。各院(系)要及时组织安排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