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陕高教宣办[2015]1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学生工作干部参加课题研究申报。每院(系)学生工作干部限报一项,如有课题申报,请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育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5月22日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关于做好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高教宣办〔2015〕1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陕西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基地: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挖掘延安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进一步创新我省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工作,省委高教工委决定开展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选题
本次课题研究要针对我省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和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应用性研究。可参照《陕西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研究选题指南》(见附件1)选题,也可立足工作的实际自拟题目,选题切忌空泛。
二、申报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共青团干部、学生工作干部、党政干部以及从事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教学的教师均可申请。主持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参与1个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三、申报要求
1. 课题研究应做到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证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课题研究成果要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对策上有建议,在实施效果上有论证,能够为推动我省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价值。
2. 每所高校限报1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3. 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陕西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2),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寄送至陕西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基地(延安大学团委)。
5.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5日,以寄送申报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
四、课题管理
1. 本次课题拟立20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10项,资助经费每项0.5万元;一般课题10项,资助经费每项0.3万元。
2. 陕西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基地(延安大学团委)承担课题评审、经费资助、中期管理、结题验收工作。省委高教工委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公布立项和结题情况。
3.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课题研究,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申报,要把本次课题以省级课题的标准列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资格条件。对批准立项的研究课题,学校应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和给予一定经费资助,确保课题研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省委高教工委联系人:王世娟, 电话:029-85582584
陕西大学生延安精神教育基地联系人:王亚融,电话:0911-2330545、18829816678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圣地路580号延安大学学生活动中心,邮编:710063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