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管理,促进勤工助学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充分体现资助育人工作实效,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西建大学工〔2023〕18号),现就2025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一)本科生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的开展。
(二)学校各单位(学院)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因需设岗、合理使用、规范管理、培养锻炼学生能力”的原则申报设岗计划(不得以勤工助学岗位代替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申报岗位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确定。
(三)为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情况适当延长。
(四)校内各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每学期安排参加学生不多于2人。
二、岗位类型
(一)固定岗位: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二)临时岗位: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
三、薪酬标准及付酬方式
(一)固定岗位:480元/月,临时岗位:12元/小时。
(二)岗位计酬期间,薪酬标准如有调整,将据实调整发放。
(三)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助管岗位酬金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额支付,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他校内非营利固定岗位酬金50%由用人单位支付,50%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支付。学生参与校内营利性单位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部门)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
(四)勤工助学酬金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季度末集中发放。
四、岗位设置流程
(一)各设岗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填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于2月27日(周一)前报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校将结合各单位人员配备、岗位性质等,综合确定岗位设置数量。
(三)学校公布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各设岗单位可自行选聘符合岗位需求的本科生,并将选聘结果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若设岗单位无法完成选聘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协助组织开展,并将符合岗位需求的学生派遣至设岗单位。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岗。
五、注意事项
各用人单位(学院)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岗位申请,逾期不报的,本年度将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凡未预先申报而擅自聘用学生的单位,考勤薪酬由用人单位(学院)自行承担。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9-82205480。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