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年度考核及评优的通知
各院(系):
为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强化岗位和责任意识,提高学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学生工作部(处)决定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年度考核、评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年专兼职辅导员和本科生班主任。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对照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和要求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方式:采取自评和院(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评分占10%,院(系)考核分占90%。
3.考核程序:按照《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中要求的个人总结、个人述职、学生评议、院(系)考核等环节进行。学生评议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院(系)组织对班主任的学生评议,评议面不低于其所带学生的60%;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对优秀辅导员候选人的学生评议,随机抽取其所带年级中的一个班级的学生对其进行评议。
4.院(系)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填写辅导员、班主任年度考核表、量化考核表。严格根据考核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对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意见。
5.学生工作部(处)通过发放和统计调查问卷,查阅日常考核记录,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三、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
1.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标准按照《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在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的基础上由院(系)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推荐意见,学生工作部(处)进行评议核实、考评和审批,开展对候选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相关调查,查阅《班主任工作手册》,确定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最终结果。
3.全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比例不超过15%,优秀班主任评选比例不超过10%。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辅导员、班主任年度考核和评优工作,成立考核小组,认真学习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和考核办法,并结合今年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结果及本院(系)实际情况制定出考核、评优实施办法。
2.在考核和评优过程中要坚持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考核、评优的条件和程序。考核和评优要重点关注辅导员今年职业能力大赛成绩以及辅导员、班主任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况、“三贴近”原则的落实情况以及开展工作研究的情况。
3.考核、评优结果上报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12日。请各院(系)按时将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情况汇总表,连同辅导员、班主任年度考核表、量化考核表、工作总结及学生对班主任的评议统计表一并报学生工作部(处)。
4. 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相关表格请各院(系)到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