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陕西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围绕思想政治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全面深化辅导员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融合促进,切实推动思想政治辅导员队伍能力素养提质增效建设,不断提升我校学生工作育人水平和效能,现就我校2025年校级学生工作培育专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校级学生工作培育专项申报
本年度拟资助学生工作培育专项14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12项。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进行选题,项目指南见附件1;
2.申请人应连续从事学生工作满2年且目前从事学生工作,热爱学生工作,工作实绩突出,具有扎实的学生工作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学生工作实际经验,是项目研究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获准过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基金或校学生工作培育专项基金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4.获批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需在项目实施周期内获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陕西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和研究课题等厅局级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相关项目。
(二)资助标准及期限
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0.6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4万元/项,实施期限均为2年。
(三)结题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研究方向相关的学生工作研究专著(或编著)1 部;
2.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 论文1篇;
3.项目负责人完成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具有工作推广价值的工作案例1篇;
4.项目研究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表彰或奖励;
5.项目研究成果被校级学生工作职能部门采纳并应用;
6.以项目研究为基础,获批厅局级以上项目课题。
以上成果须标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培育专项资助。重点项目结题,除满足以上条件,还须提交在项目实施周期内获批厅局级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四)项目申报及评审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进行申报。申请人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培育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5年学生工作培育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10月29日(周三)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电子版和答辩PPT发送至xscszk@xauat.edu.cn。
学生工作部(处)将于11月初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择优推荐申报校学生工作培育专项,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二、2023年及以前学生工作培育专项结题验收
2023年及以前学生工作培育专项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要求,按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附件4)、研究报告和著作、论文、案例等最终成果佐证材料,于12月3日(周三)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xscszk@xauat.edu.cn,申请项目结题。因故需延长研究期限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所在学院审核签字,经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本年度需结题项目名单见附件5。
为提高项目完成质量,从2022年起,学院3年内累计有2项及以上申请延期或到期未结题并且不申请延期,下一年度暂停申报名额,直至延期项目完成结题。
三、2024年校学生工作培育专项中期检查
校学生工作培育专项研究年限为2年。为保证项目研究工作顺利推进,学生工作部(处)将对2024年度立项的学生工作培育专项开展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培育专项中期检查表》(附件6),于12月3日(周三)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开展中期检查。本年度需中期检查项目名单见附件7。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