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现将《关于开展陕西省2014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陕高教生办〔2014〕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参照执行。
1.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单位辅导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鼓励辅导员参与项目申报。各辅导员要根据申报内容及相关要求,结合学生工作实际,认真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并积极申报。
2. 各院(系)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5月19日
关于开展陕西省2014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
陕高教生办〔2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