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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征集陕西高校辅导员队伍培训精品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7     作者: xsch     浏览数:    分享到:
各院(系):
陕西委高教工委下发了《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征集陕西高校辅导员队伍培训精品课程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高校辅导员培训精品课程进行重点建设,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参照执行。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深入挖掘现有资源,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精品课程申报;
2.各院(系)于12月25日前将本院(系)申报材料交教育管理科,学生处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初评通过后报送至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2月7日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征集陕西高校辅导员队伍培训精品课程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化发展,深化培养培训改革,促进全省辅导员队伍培训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省委高教工委决定在全省遴选一批高校辅导员培训精品课程进行重点建设,作为省级和校级培训的主要优质资源,适时开展送培进校活动。此项工作省委高教工委委托陕西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西北大学基地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容
高校辅导员队伍培训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优秀课程体系、特色教学内容、高水平教学队伍、先进教学方法和良好教学效果的示范性课程。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提出的辅导员应当具备的八个方面的能力,划分为八个教学模块,分别为: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等,每个模块可独立成体系。各模块教学内容以辅导员职业标准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根据目前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现状,本次仅征集初级和中级两个层次的培训精品课程。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初级、中级培训总体设计为40个、48个标准学时,每个模块根据教学内容建议一般设计为4—8个标准学时。
二、课程要求
1. 注重整体性。课程内容要遵循《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每个模块虽可独成体系,但应考虑与其他模块的相互衔接,确保辅导员培训课程内容的整体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2. 突出实践性。课程内容要结合当代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特点和陕西高校实际,在具备专业性的同时要更加突出实践性和操作性,避免辅导员在课堂上“干劲十足”,回到实践中又“手足无措”的现象,满足我省辅导员提升理论素养和增强实践能力需求,真正促进辅导员队伍向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
3. 鼓励创新性。教学模式要体现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过程要注意运用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授课方式要尽量采用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体现生动活泼、寓教于乐,避免“满堂灌”、“填鸭式”教学。
三、申报条件
1. 课程负责人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业务能力强,潜心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作风正派。
2. 课程负责人应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成果较为丰硕,且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 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具有一定的使用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进行教学的能力。
4. 可申报一个模块,也可申报多个模块;鼓励以校内或跨校的教学团队进行申报,团队的年龄、职务、职称结构要合理。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
1. 学校自荐(2015年12月31日前):各高校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
2. 评审(2016年1月10日前):组织专家对各高校送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研究讨论提出入选名单。
3. 公布(2016年1月20日前):下发文件,公布“陕西高校辅导员队伍培训精品课程”入选名单。
五、其他事项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遴选,确保精品课程质量,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陕西高校辅导员队伍培训精品课程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版材料(盖章)一式5份报送至陕西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西北大学基地,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
省委高教工委学工部 魏 星,029—88668859
西北大学学工部 刘晓忠,029—88308283
电子邮箱:liuxiaozhong@n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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