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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3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西建大学工〔2018〕10号

各学院: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体本科生开拓创新、勇于进取、建功立业,学校决定在2018届本科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专业排名在本专业人数的前三分之一;

3.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

6.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能积极主动就业,对自愿到边远省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7.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离校前,评选出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如果受到党团行政处分,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资格。

三、评选程序

1.名额分配。学生工作部(处)根据 2018 届毕业本科生人数分配各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名额。

2.细则制定。各学院可在学校评选条件的基础上提高标准,制定并公布评选细则及评选推荐名额。

3.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4.评选推荐。经个人申请,学院考查,评选出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表》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5.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公示评选结果,确定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小组,制定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民主程序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质量。

2.各学院于2018年6月6日前将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

 

附件:1.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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