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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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学生工作部(处)围绕“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负责全校本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招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和宿舍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制订全校学生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并检查各学院学生工作,定期总结学生工作。

二、负责全校本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科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

四、负责制定、实施本科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五、负责与其他部门配合,做好本科生学风建设工作。

六、负责评比、表彰本科生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七、负责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设立、评定和发放工作。

八、负责本科生违纪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贷款和“绿色通道”等工作。

十、负责全校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毕业生的毕业派遣和本科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十三、负责全校学生的艺术类通识课教学和普及教育工作。

十四、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校本科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选聘、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十七、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