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
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把贯彻落实中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引向深入,引导我校辅导员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工作心得、加强工作研究、展示工作成果,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化发展,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数量
本次评选面向全校专兼职辅导员,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主题,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案例。
二、工作案例撰写要求
1.选题要体现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特点,涉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党团建设、班级建设、就业指导、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辅导员工作,结合具体工作撰写案例。
2.案例必须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措施具体、特色鲜明、分析深刻。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典型性和时代性,要突出反映新形势下高校辅导员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总结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案例内容要真实,必须是辅导员本人的日常实际工作经历,不得杜撰和抄袭,文责自负。为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案例要隐去学生的真实姓名、班级、籍贯等个人信息。
4.案例文体要统一,以第一人称撰写,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分析处理、案例思考和工作建议三个部分,3000字左右,版式统一设为A4纸型,案例标题为宋体四号字体,其他均为宋体五号字体。每个案例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另附纸注明。
5文风平实。案例应当文风平实、真切,不要作不必要的情景描写和气氛渲染。
三、论文撰写要求
1.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紧密相关,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
4.论文要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论文格式须符合学术论文的规范标准,标题采用黑体四号字体,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采用宋体小四字体,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5.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电子版Word 文本,标题用小二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注释和参考文献用五号宋体,并写上姓名、单位。
四、申报要求
1.鼓励辅导员每人以第一作者的身份提交一篇论文或案例,4人(含)以上合作成果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2.参评论文需附PDF版重复率检测报告一份,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
3.案例和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4.作品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8日前集中报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和优秀论文报送登记表》,工作案例和论文电子版发送至xsc@xauat.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初选,确保此次评选活动水平与质量。
五、评选时间
2018年6月中旬进行校级评选,评审结果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予以公示。
六、评选程序
1.推荐参评:辅导员积极筹备,选定思路,认真撰写,论文、案例投稿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
2.专家评审:学生工作部(处)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并适时召开作者座谈会,反馈评审意见,提出改进措施。
3.奖项设置:根据报送数量与质量,评选优秀组织单位4个,评选优秀案例和论文一、二、三等奖若干,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择优推荐获奖案例和论文参评省级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案例和优秀论文评选。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积极动员,鼓励人人参与,精心准备,把这次评选与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此次评选结果将作为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2.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营造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各学院辅导员应端正态度,积极准备,以饱满的热情参加此次评选工作,充分展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良好风貌。
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