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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在受助学生中开展为社会为家乡为母校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05-19     作者: jdzx     浏览数:    分享到: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在受助学生中

开展为社会为家乡为母校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高校受助学生中开展为社会为家乡为母校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化我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工作,发挥我校独特专业优势,创新诚信与感恩教育模式,决定于20145月下旬至9底在受助学生中开展为社会为家乡为母校志愿服务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活动目的与意义

近年来,我校全面贯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健全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全程全部资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伙食补贴、服义务兵役补偿等资助制度,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的目标。为把资助和育人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引导和激发学生树立“受助思源、获奖思进、传递爱心、回报社会”的理念,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归属感,把受助学生培养成“资助-自助-助人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在我校受助学生中开展为社会为家乡为母校志愿服务活动,这对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和谐校园,全面提高受助学生的创新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构建全方位的资助育人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活动对象

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校及社会设立的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其他学生也可积极参加。

三、 活动时间

2014520—2014930

四、活动内容安排

(一)“爱心家教,薪火相传”活动

积极鼓励受助学生,参与到由我校勤工助学会发起、实施的义务家教大型公益活动。此项活动为校园周边社区贫困、低保家庭子女提供无偿爱心家教,活动以“奉献爱心,回报社会”为宗旨,实行志愿者与家庭结对制,帮助贫困家庭的子女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同时也为志愿者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奉献爱心”的平台,让他们更进一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

(二)“心系热土,情满家乡”支教、科技服务活动

充分鼓励受助学生深入教育基础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留守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乡(镇)学校,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业辅导等支教活动;同时通过举办丰富有趣的科普活动与讲座,树立科学性环保意识,共同创建和关爱我们的家乡!号召大家学习科学知识,爱护环境,同时推进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唤醒爱护环境的意识。让环保的思想深入每一个人的心中。活动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宗旨,发挥社会实践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树立榜样,引导受助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了解社会发展、民生实际,增长经验阅历,在奉献、回报社会的过程中,树立远大理想,提高综合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感恩于心,励志于行”社区便民服务队活动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组建社区便民服务队。学生志愿者利用所学知识走进社区,开展家用电器维修、环保知识普及、科普知识宣传、社区合理规划、布局等多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周边社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携手你我,和谐校园”母校义务清扫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乐于奉献的志愿者精神,构建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特组织开展母校校园义务清扫活动。旨在培养志愿者们的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倡导树立良好的校园道德风尚,净化校园环境卫生,为广大师生营造“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为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做出贡献。

(五)“蒲公英”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

让我们帮助弱势群体,充分发挥大学生人文精神,本着一种关爱之心,给老人送去我们亲切的问候,让他们的生活感受到温暖的气息,慰藉他们孤独的心灵,同时锻炼自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让更多的人参与这个活动中来,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社会。

(六)“予人玫瑰,手有余香”2014届毕业生图书捐赠活动

又到一年毕业时,积极组织2014届毕业生图书捐赠活动,鼓励全校师生参与到活动中,保持图书捐赠活动不仅传承着一种文化,也表达了建大学子感恩母校的情怀。希望通过图书捐赠活动,不仅丰富了图书馆馆藏,更进一步提升了大学文化,充分体现出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活动意义。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院(系)应充分认识开展受助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除上述活动内容外,院(系)可根据专业特色等,有针对性的开展受助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采取切实措施,并确保志愿服务活动有计划、有动员、有指导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各院(系)要通过网络、广播、宣传版等,加大对开展受助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宣传,及时报道活动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大力宣传“与细微处见精神”、“一件小事看品行”的志愿活动价值观,充分实践受助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育人功能。

(三)构建志愿服务活动的长效机制。要求各院(系)号召并组织受助学生以集体的形式参加各项为社会为家乡为母校志愿者服务活动,并要求注重工作机制建设,以集体形式参加志愿者活动的学生,由院(系)统一填写《志愿者服务集体登记表》(见附表1);要求未能参加志愿者集体活动的受助学生以个人形式参加各种志愿者活动,锻炼自己,服务社会,同时要求填写《志愿者服务个人鉴定表》(见附表2)。各项活动应落到实处,积极鼓励全体受助学生参与到活动中去,并按照“长效化、常态化、特色化”的原则,探索建立受助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志愿者的服务热情,实现志愿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活动总结。各院(系)开展受助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合理化建议形成书面总结;及时挖掘和总结活动中涌现处的先进人物和事例;各院(系)在95日前,将2014年受助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的书面总结及评选的一名先进志愿者典型事迹材料报送学生处奖贷助学科。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5月19

附表1 集体志愿者服务登记表.xls

附表2 个人志愿者服务鉴定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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